欸欸我阿肥喇各位早安
如果是这样
那要公正的话
检察官系统是不是应该归给监察院r??
让包含检察总长任命在内的其它业务
都划到监察院下面?
然后再看监察院长、监委的人选怎么去制衡其它四院?
这样?
阿肥记得监察权就是御史
既然是用来弹劾、抓别人违失
484应该主管检察系统?
讨论一下八!
※ 引述《d4015394 (kevin)》之铭言:
: 按照三权分立
: 检察官本来就是行政官 而不是司法权
: 因此检察官本来就是要当总统的狗阿
: 那么按照这个逻辑
: 行政权本来就有权力指挥检察官去利用查办侦查自己的政敌 折磨自己的政敌
: 反正先折磨再说 在由法官还清白就好
: 而法官才是司法官 才是司法权
: 一般人说:司法公正
: 指得是法官要公正
: 并非检调要公正
: 因为检调根本不属于司法权
: 检调是行政权 要公正个屁
: 检察官是行政官
: 既然是行政官 本来就该受执政党控制
: 当执政党的抓牙
: 一堆傻子说司法不公
: 检察官又不是司法权
: 检察官代表政府
: 检察官本来就是听行政权的
: 所以检察官根本没有公正的必要
: 美国执政党也都是靠检察官在打压在野党阿
: 但打压归打压
: 只要在野党是清白的 终究可以靠法院救济
: 检调本来就是政府可以自由调动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