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儿少性暴力报导新指引仍无法揭露狼师 

楼主: caesarliu ( )   2024-09-06 12:57:16
儿少性暴力报导新指引仍无法揭露狼师 王鸿薇、阙枚莎:卫福部耍人
CNEWS汇流新闻网记者潘语绮/台北报导
针对卫福部8月12日公告的媒体报导儿少及性暴力事件指引,国民党立委王鸿薇及台北市
议员阙枚莎,今(6)日偕同相关单位召开记者会。阙枚莎指出,该指引仍规定不得揭露
足资识别被害人身分的资讯,使得结论上还是不能够揭露这些狼师资讯,让儿少及性暴力
事件还是会被隐匿;王鸿薇则表示,指引未定有可行方式,像是审议委员人数、审议原则
规范都没有,公告的这10几天来让许多媒体、地方政府无所适从,质疑中央根本没有想解
决问题。
阙玫莎表示,事实上儿少及性暴力事件,加害者与被害者许多资讯本就高度重叠,她提
出质疑,如果按照卫福部的指引,试问包含过去那些令人遗憾的虐童案、儿少性暴力案件
,到底哪些案件报导可以解套揭露真相?阙枚莎举例指出,有媒体过去曾报导“恐怖育幼院关黑牢吃馊饭”等事件,具高度公益性
,却因刊出儿少写给检察官的文件,被认定该“字迹”足供辨识身分,受罚3万元,无不
加重媒体对儿少新闻的寒蝉效应。
“到底政府标准为何?”阙枚莎也质疑,根据卫福部资料,111、112年裁罚案件就有26件
,“媒体都在问到底该怎么办,请卫福部应该给社会各界一个交代”。
台北市政府社会局吴亚凡科长也表示,虽然卫福部新指引第5点规定,其他经目的事业主
管机关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事件内容,可以适度报导或揭露,惟现行该法令未订有具体实
务可执行方式,例如审议委员成员人数、审议原则等规范等,建议明确具体明订,以便行
政机关遵循办理。
E薇表示,这次卫福部所提出“媒体报导儿少及性暴力事件指引”就是因为儿少法69
条第2、第3项都有规定,“不得揭露足以识别前项儿童及少年身分之资讯”,让政府、媒
体即便知道加害者资讯,但因为与被害者资讯高度重叠,太容易反推被害者资讯而不敢报
导,反而保护加害人,更让无辜儿少再度受害。
王鸿薇进一步表示,卫福部的指引第5条第1项,又加注但书“不得揭露足资识别被害人身
分之资讯”,绕了一大圈还是没解决问题,“根本是耍人、敷衍社会大众”。
王鸿薇强调,之所以有这份指引,就是源自于之前台北市信义区某私立幼儿园爆出狼师涉
嫌性侵多名女童,但媒体担忧儿少权法第69条,要求不得揭露儿少事件身份资讯而集体噤
声,但如今同样案例,有这个指引难道就敢报导吗?
https://cnews.com.tw/235240906a02/
所以是到底能不能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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