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ustToDust (活得痛快 死得年轻)》之铭言:
: 哪里来的必须阿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70001
: 土地权利关系人为促进其土地利用,"得"配合当地分区发展计画,自行拟定或变更细部?
: ,并应附具事业及财务计画,申请当地直辖市、县(市)政府或乡、镇、县辖市公所依?
: 条规定办理。
: ㄉㄟˇ 还是ㄉㄜˊ
: 还是你的版本有附注音阿
你这就摆明是在硬拗了
台北市的“台北市都市计画施行自治条例”第5条写死
https://www.laws.taipei.gov.tw/law/LawSearch/LawArticleContent/FL003961
第 5 条
依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土地权利关系人自行拟定细部计画时,‘应’配合本
法第十七条规定之分区发展优先次序办理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
此限。
一 自行拟定细部计画地区范围之土地面积在十公顷以上,而合于本法第
六十一条之规定者。
二 兴办国民住宅或社区开发者。
三 经都市计画指定应自行拟定细部计画地区者。
: 这本来就是要行政法院判决违法
: 然后法律也不溯及过往
: 何来违法
: 法官心证逆
这是“应”,总要有人背锅决定资格符合
只是到现在还没看到,没人认
: 不要把监察院当神好吗
: 都委会裁量权就是20趴
: 他爽想援引都更给奖励 就是合法
就说了检方看的不是20%
是超过560%的全部
: ※ 引述《tmomotoo (懒得说)》之铭言:
: : 就事论事说,很明显你没有仔细看过监察院报告
: : 监察院这篇调查报告,其实非常有理有据
: : https://www.cy.gov.tw/CyBsBoxContent.aspx?n=133&s=28594
: : 调查报告纠正最核心主张是:
: : “京华城依都计法24条自提细部计画不合法”
: : 而京华城、柯市府、蒋市府都主张“京华城可以自提细部计画”
: : 监察院的主张是:都计法24条地主自提,必须要是“配合当地分区发展计画”,而那? : : 很显然北院认同这个观点,所以两次都说该案“违背法令”,重点不在20%,而是在京
: : 蒋市府的背书也很巧妙,只说“变更计画内容…均符都市计画法令程序。”,内容符?
: : 回这次的案子,我觉得柯P真的是大意栽了,前途不乐观。一般公务员这种事都会超小
: : 所以这次北院才敢大辣辣说,560%以上通通是违法,没打算纠缠那20%,只要底下人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