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都市计划法台湾省施行细则34-1(代发)

楼主: sjclivelo (LP)   2024-09-05 22:31:22
这篇文章是我朋友barry60707写的,因为帐号被盗由我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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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1 条
内政部、县(市)政府或乡(镇、市)公所拟定或变更都市计画
如有增设供公众使用停车空间及开放空间之必要
得于都市计画书订定增加容积奖励之规定。
根据这条例,是不是市府有权力给20%的容积奖励
我这边认为只要有公众使用停车空间及开放空间
市政府应该就可以依照这个条例给予奖励
京华城应该也是提供了这部分的空间
所以市府依法有据提供了20%容积奖励。
但我朋友认为这条例是指
增设的部分是公众使用停车空间及开放空间
才可以依照这个空间大小提供容积奖励
所以20%必须是公众使用停车空间及开放空间。
我们两个都是法盲,想问问各位懂法的乡民
京华城是不是根据这个条例获得奖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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