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黄哲民、柯沛辰
3.完整新闻标题:
快讯/柯文哲当庭释放“无保请回” 北院说明理由
4.完整新闻内文:
北检侦办京华城容积率图利案,声押前台北市长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长彭振声。不过,北
院1日晚间召开羁押庭后,2日凌晨3点多谕知,柯文哲犯罪嫌疑不重大,当庭释放。北院说
明,柯文哲非都委会与会人员,也无相关专业,加上检察官所提出事证,尚存有其他合理解
释空间,也尚未达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因此谕知请回。
北院表示,本案争点在于110年9月9日都委会第783次会议决议中,外加20%之容积奖励,使
总容积率由560%提高至672%一事(下称系争20%之容积奖励),以及基于该会议决议所衍生
的:一、台北市政府以110年11月1日府都规字第11030520111号公告核定之都市计画所外加2
0%之容积奖励、二、111年10月18日台北市都发局所核发之建照,客观上是否合法,以及被
告主观上是否明知其为违法而仍为指示。
北院强调,按羁押要件中所称“犯罪嫌疑重大”是指很有可能如此、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程
度。若是争执20%容积奖励,客观上确有违法之情形,有监察院纠正案文在卷可稽,即不符
合“都市计画法第24条”,也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筑容积奖励办法”(盖与都市更新性质不
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对价性。
北院说明,本案关键在于被告是否明知都委会将以形成违法决议之方式图利京华城,或被告
是否明知系争20%之容积奖励系属违法。然而,被告并非都委会之与会人员,而无从直接知
悉开会情形,自身亦无相关专业,则其主张其信赖形式上具专业性且为多数决之都委会决议
,以及具相关专业之彭振声之意见,尚非无据。
北院指出,本案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依目前卷证资料,就检察官所提出之事
证,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释空间,综加计该等事由,亦尚未达前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
程度,故尚不能认被告就彭振声、应晓薇等人主导都委会形成违法决议之行为已有所知悉或
指示,或被告明知系争20%之容积奖励系属违法,而不能认被告主观上有明知违法(此为图
利罪及受贿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综上诸情,应认声请人就羁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
之要件,其释明尚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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