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UDN
2.记者署名:林孟洁
3.完整新闻标题:
前侦查队长4度性侵女下属 他不想免职...提行政诉讼吞败原因曝光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侦查队前队长陈彦锦被控四度性侵女部属,被检方依强制性交等
罪嫌起诉,也被记2大过免职,他不服台北市政府的免职处分,提行政诉讼救济,一审认
定陈超过2个月才提诉讼,逾越最后的起诉时间,裁定驳回;陈不服提抗告,最高行政法
院驳回抗告,陈免职确定。
陈彦锦(47岁)警察大学66期毕业,曾担任前法务部长施茂林的随扈,历任刑事警察局、
台北市刑大毒品查缉中心及侦五队长,后来外派北市文山一分局及中正一分局侦查队长,
是台北市警察局重点栽培对象。
检方起诉指出,陈彦锦2020年12月起至2022年6月间,分别在住处、车上、办公处所等地
违反女部属的意愿四度性侵,其中3次得逞、1次未遂。
被害人事后就医,检附伤单向督察、妇幼警察队检举,警方根据检举主动调查,将陈彦锦
移送法办,检察官侦查时,陈辩称与对方合意性交,全案是男女感情纠纷,自己只是婚外
情,否认犯罪。不过,检方根据证词采信被害人说法,2023年2月将陈依强制性交罪提起
公诉。
陈彦锦不服免职处分,提行政诉讼救济,但一审指出,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复审决
定已附记“如不服决定,得于决定书送达之次日起2个月内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审书也在2023年11月23日送达陈的指定地址。
一审指出,依规定陈彦锦起诉期间末日应为2024年1月25日,但陈迟至同年5月6日才提诉
讼,显然逾越法定期间,认为陈起诉不合法,裁定驳回陈的诉讼;陈不服提抗告,最高行
今驳回抗告,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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