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前阵子看新闻
日本在几十年前实施旧优生保护法
是基于优生学,避免产生不良后代
因此将患有疾病的人/残疾人士
实施绝育手术
只是因为当时可未经本人同意强制实行
因此后来被告违反宪法
政府要做赔偿及道歉
本鲁是觉得
如果在现代社会
政府主动将所有国民中
高机率会将严重疾病遗传给下一代的人
做一个名册
然后一一通知,经过本人同意进行绝育
或者提供诱因($$)绝育
感觉应该还不错吧0.0?
不然很多有病的人还是硬要生小孩
低端复制低端,看了有够可怜
大人可悲,小孩可怜
而且那种家庭应该通常也没什么钱
虽然很多脑残的正常人也应该要绝育才是= =
乡民们怎么看呢?
有没有八卦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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