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为何财产来源不明罪只针对公职人员?

楼主: csi9507121 (Corydoras)   2024-08-27 21:46:05
如题啦,大家都知道今天台湾新闻最热的议题
就是前桃园市长郑文灿家中被搜索出600多万的现金
使得检方扬言将以财产来源不明罪来调查此笔现金的来源
小弟查了一下有关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条
发现这个罪名只针对有公职身分者
并不适用于一般平民
可是小弟想了一下,就算不是官员
常理判断,一般人家里如果莫名其妙多出一笔巨款却无法说明来源
那也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先不谈是否为犯罪所得
突然多出一笔现金,光是税务问题就很可能涉及逃税
那这样的话,为了全国人民的公共利益
财产来源不明罪不是应该适用在全国民众而非仅限公职身分者吗?
如果一般人适用财产来源不明罪
这条罪光是拿来对付持有钜款的诈骗集团就是一把尚方宝剑
并且也能提高逃税风险,进而增加政府的税收
对于全民不是很好吗?
请问各位,明明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衍生好处非常多
为何这条罪目前只针对公职人员而不适用全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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