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ords2012 (づ′・ω・)》之铭言:
: 高应该考虑认罪
: 有机会缓刑
: 有位少将贪污一台7990元的洗衣机
: 坚持不认罪
跟认不认罪毫无关系 是证据确凿 而且这案子因为罚则比例原则
也改了可以 google新闻
前金门少将A走一台洗衣机竟判12年 太重“不符比例”翻盘改判6年
: 判刑12年
: 不认罪的人 就是都判非常重
民进党有立委.议员跟高一样有类似状况
差异是民进党的立委.议员 污的更凶更狠
几百万到上千万
高跟那些民进党立委.议员都一样承认有登载不实这问题
但一样都不承认贪污这罪 都是一样的
差异只是 前者被认定贪污起诉 后者被登载不实看待
所以不要再说啥 是不是因为认罪而有如此巨大差异
最大的可能就党证差异和关系够不够力而已
现在在那边谈什么认不认罪 只是侧翼统一口径在洗的说词
是司法判定标准不公的遮羞布而已...只是在找借口 但就不是这样
就真的高兴怎么看待 就怎样判....
我气得不是高虹安相对判的重 气的是有人可以贪污几百万上千万
还可以缓刑易科罚金 就真的很恶心
然后贪污罪是公诉者 当事者如果真的承认贪污
那就真的不得不以贪污罪起诉了 所以大家都是一样的
承认登载不实都很大方 但没人承认自己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