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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tvbs
2.记者署名:
编辑 易军尧 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新北男性侵国中妹!捷运站伸狼爪 她吓退开“遭拽进厕所”
4.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市一名黄姓男子透过交友软件,结识年仅14岁的国中少女后,两人相谈甚欢、没过多
久就确定恋爱关系,然而黄男却趁著邀约女方到捷运站见面、声称要给礼物的时候,将其强
拉进无障碍厕所性侵得逞;最终被依法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
根据判决书内容,黄男去(2023)年透过交友软件结识该名国中少女,两人成为男女朋友后
,同年2月借口送礼将女友约到捷运站碰面,后直接将人拉进厕所内,接着把女方的书包扔
在一旁,多次言语诱导女方就范、最终强行性侵得逞。
少女母亲事后得知事情原委,气得将黄男一状告上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黄男否认双方有
发生性关系,仅承认有亲吻、抚摸的行为举止,却惨遭医院验伤报告注明“少女处女膜损伤
”打脸,检警也从监视画面看到黄男将少女“拉进厕所”的动作。
受害少女强调有明确拒绝,仍被拉进厕所、书包丢到一边后,就被黄男指使、诱导,在马桶
盖、地上遭到侵犯,待黄男心满意足后,两人才把衣服穿好从厕所走出来;黄男最终也被依
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性交罪,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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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6个月?真的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