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 T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816/2798616.htm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酒后逼脱裤强舔下体 桃园色男认错再赔10万...轻判缓刑
桃园市吕姓男子去年6月间经由邓姓友人介绍认识一名年轻男子后,某日晚间邀邓及男子
至其住处饮酒吃消夜,酒过三巡后,邓先行离去,吕竟趁2人独处之际违反男子意愿先抚
摸其身体,命男子脱去裤子,否则不让其离去,吕趁酒意以舌舔男子下体强制猥亵得逞。
桃园地院审理时,被告吕男坦承犯行,法官审结依强制猥亵罪,处有期徒刑6月,缓刑2年
,并应向被害人支付10万元,还可上诉。
检警调查,吕姓男子去年6月间透过邓姓友人介绍认识一名年轻男子,吕男遂于去年7月1
日晚间9时许,邀约邓姓友人与男子至其住处饮酒吃消夜,直至凌晨零时许,邓姓友人离
去,吕男趁2人独处之际,不顾其抵抗并违反其意愿,先抚摸其身体,要求照着指示作,
否则不让其离去,要求男子脱下裤子,男子为求顺利脱困只好脱下裤子,吕男遂以舌头舔
其下体,借此强制猥亵得逞,男子事后不甘受辱报警提告,桃园地检署复讯后依妨害性自
主罪案件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桃园地院法官审理时,被告吕男坦承犯行不讳,警询、侦查中之供述及于本院准备程序中
之自白,法官认为被告论述与告诉人、证人证述相符,犯行足堪认定。
法官审理时,被告犯后坦承罪行,且与告诉人经院方调解成立,愿意赔偿告诉人损失,法
官审酌,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念其因一时疏忽犯下本罪,且已
与告诉人调解成立,堪信经此侦审程序之教训及刑之宣告,当知所警惕且无再犯之虞,法
官认前开对其所宣告之刑,以暂不执行为适当,审结依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6月,
缓刑2年,被告应向被害人支付10万元,本案仍可上诉。
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