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igaretteass (NONE)》之铭言:
: : 所以立法院要调查权到底是为了什么目的?
: : 是为了调查而调查吗?是为了作秀吗?
: : 是为了拿到公权力去做政治斗争、去追杀立委看不顺眼的公务员,去挖政敌的隐私吗?
: 因为立法院实际上是在执行对行政体系的督察权
: 你今天督察本来就会督出东西不然督身体健康?
: 督察权!=司法调查权
: 所以这次国会改革开宗明义就是“议案相关”
: 而不是什么揭弊
7/3 立院就成立“镜电视申设及后续弊案争议”调查专案小组
根本不是你讲的什么监督权
调查权就是为了查“弊案”(是弊案吗?都还没查你就直接说是弊案,根本未审先判)
而且立院有了调查权,被查的民间机构还不能拒绝被调查,否则还要被处罚
这就是大法官要问的,查弊案是宪法赋予立院的职权吗?
如果不是,怎么可以打着查弊案的大旗,去行使调查权?
而且就算真的查出弊案,立法院可以直接追究刑事责任吗?能弹劾公务员吗?
都不能!
那你查完能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