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本来就不能查弊案
一堆人一直在屁的释字585
释字585在说什么
立法院调查权乃立法院行使其宪法职权所必要之辅助性权力,基于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
立法院调查权所得调查之对象或事项,并非毫无限制。除所欲调查之事项必须与其行使宪
法所赋予之职权有重大关联者外,凡国家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受宪法之保障者,即非立法院
所得调查之事物范围。
都讲得这么清楚了,是哪个字看不懂。
凡国家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受宪法之保障者,即非立法院所得调查之事物范围。
哪个字不清楚。
查弊案如果是司法问题,是检察官的事情。
如果是公务员的调查,那是监察院的事情。
都不是立法院的事情。
再说,释字585的结果是合宪吗!要不要去查清楚再来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