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2闺蜜面前激战小女友“性爱片流出” 男

楼主: tsukiji (大司寿)   2024-08-03 14:31:50
1.媒体来源:ETtoday
2.记者署名:郭玗洁
3.完整新闻标题:2闺蜜面前激战小女友“性爱片流出” 男辩被逼性交…法官打脸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郭玗洁/台北报导
台北19岁男子阿志(化名)到国一女友小美(化名)家聊天,竟不顾小美2名闺蜜也在场,直
接和小美激战一番,过程被其中一名闺蜜琳琳(化名)拍下,分享给其他同学观看。全案曝
光后,琳琳遭移送少年法庭审理,阿志出庭表示,他是遭2名闺蜜胁迫才和小美发生关系
,但法庭判定阿志说谎,两人是合意性交,而阿志被依妨害性自主起诉后,法院也依对未
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处3年6月徒刑,再依伪证罪,判处4月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阿志于2021年经友人介绍12岁少女小美(化名),两人进而成为男女朋友。隔年
1月1日下午,阿志偕同小美的2名闺蜜到小美住处聊天,竟在房间当着2名闺蜜面前与小美
激战,其中一名闺蜜琳琳(化名)拿出手机拍下过程,事后分享给其他同学看。
琳琳事后被少年法庭调查,阿志出庭作证时,辩称当时2名闺蜜强迫他和小美发生性行为
,若他们不从,两人就拿旁边的东西丢他,还威胁不做就要让小美在学校过不去。
因阿志证词离奇,遭质疑2名闺蜜都是13、15岁的小女生,为何丢一些娃娃、布偶能强迫
两人性交,对此,阿志表示两人强硬帮他脱衣,“我说不要,她们就硬来”、“她们比我
大只,我无法反抗”,不过少年法庭不采信这番说词,认定他和小美是合意性交,阿志做
了伪证后,也被小美父亲告上法院。
士林地院法官检视小美和琳琳在案发当晚对话,包含琳琳说“我很尴尬”,小美回“我今
天跟他见面还直接上床…更尴尬”、“啊今天不是要去…用那些事情结果怎么变成你们看
我打砲(表情符号)”,琳琳说“笑死不知道欸”,小美说“不过…说真的他好像没在小
力”、“X现在超痛”、“还脚软掉(表情符号)”,琳琳附和说“所谓的被X到脚软”,
小美回:“真的”、“确实蛮爽”。
另外,隔日小美和琳琳聊天,也表示她在等男友,说“妳懂吧(表情符号)”、“(表情
符号)我叫他来的”、“(表情符号)做人与人之间的交流”,都显示小美和阿志为合意
性交。
法官认为,阿志明明知道小美未成年,仍和她发生性行为,还为了逃避刑责出庭作伪证,
应给予谴责,审酌阿志年纪尚轻,学历仅国中毕业,知识程度不高,且案发时亦仅19岁,
和小美确有于网上聊天、交往数月,并非毫无情感基础等情,依犯对于未满14岁之女子为
性交罪,处3年6月徒刑,又犯伪证罪,处4月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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