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打诈4法三读 政院:建立安全免遭诈骗社

楼主: ergostepo (ergo)   2024-07-20 12:04:23
打诈4法三读 政院:建立安全免遭诈骗社会
(中央社记者赖于榛)
打诈专法、洗钱防制法部分条文修正等打诈4法在立法院全数三读通过,行政院晚间表示,
这是行政院、司法院以及立法院合作所完成的法案,共同为国家打诈法制建立新里程碑,建
立民众免于遭诈骗的安全社会。
立法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洗钱防制法部分条文,纳管币商,未来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第三
方支付服务的事业或人员须完成洗钱防制、服务能量登记或登录,否则最重处2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并科新台币500万元以下罚金;此外,立法院会也三读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规范调
查犯罪、蒐集证据可用GPS与M化车办案。
加计立法院会12日三读通过“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及“通讯保障及监察法”部分条文,
政院所提出的打诈4法已全数三读通过。行政院发言人陈世凯晚间透过新闻稿表示,这是行
政院、司法院以及立法院透过院际合作所完成的法案,代表政府重视民众关切的打击诈欺犯
罪议题,共同为国家打诈法制建立新里程碑,有效防制及打击诈骗危害,建立民众免于遭诈
骗的安全社会。
陈世凯表示,洗钱防制法部分条文重点包含,第一点,“强化虚拟资产服务监管,严杜以虚
拟资产洗钱”,对于未完成洗钱防制登记而提供虚拟资产服务事业或人员,或境外设立者未
办理公司或分公司设立登记及洗钱防制登记,却提供服务者,将科刑责。另运用于金融投资
或支付用途的非同质化代币(Non-Fungible Token,NFT)也属虚拟资产范畴须受规范。
第二点,“落实第三方支付服务之监管,避免沦为洗钱管道”,陈世凯指出,政府将提供第
三方支付服务的事业或人员系受洗钱防制法规范明文化,且就未完成服务能量登录而提供服
务者,或境外设立而未办理公司或分公司设立登记及服务能量登录,却提供服务者,明定刑
责,严阻第三方支付服务业沦为洗钱工具。
第三点,“提高洗钱行为罚则,加重法人责任,溯源追查洗钱共犯,犯罪所得没收范围扩大
”,陈世凯说,条文以洗钱的财物或财产上利益是否达1亿元区分不同刑度,严惩其危害金
融秩序的不法行为。
陈世凯还说,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赋予科技侦查方法法律授权基础,包括运用GPS定位追
踪、以M化车调查行动通讯设备以及热显像仪对室内调查等科技方法。
他表示,政院欣见立法院呼应政院积极推动科技侦查法制化,政院也特别感谢司法院在立法
过程中的支持,积极回应社会对于科技打诈的期待,就法律体例的选择,政院也尊重立法院
决定。
陈世凯说,未来政院将会责成相关部会尽速完成后续相关子法的定(修)订,以及相关配套
措施,并尽速盘点汇整“新世代打击诈欺策略行动纲领2.0版”,期于明年能顺利推动。(
编辑:杨凯翔)1130716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7160459.aspx
还有乡民敢质疑国家打诈的决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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