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闻/核三厂1号机是否有望延役? 郑丽君强调“2前提”达成才能考虑
民视
即时中心/林耿郁报导
行政院副院长郑丽君今(15)日前往屏东小琉球,参加海龟放生活动。会后受访时被提问
有关核电议题,对此郑丽君再次重申,核三1号机依法就是必须停止运转,在没有办法处
理核废料之前,核三延役问题将“没有现实基础”。
针对记者提问,和硕董事长童子贤认为,核能和绿能并非仇敌,是可以并行的,对此行政
院副院长郑丽君认为,核三1号机执照到期后,依照现行的核管法,延役必须在5年前提出
申请,所以1号机执照到期就必须停机;法律规定5年前要先申请,目的是为了进行安检,
以及核安的相关审查,才会有这样的法律规定。
郑丽君指出,目前立法院相关的修法的版本,主要是朝向执照到期之后是否可以再运转,
所以行政院相关部会已经多次说明,关于核三1号机是否能再运转,其实必须取决于,第
一,还是必须要先停下来进行相关核安的检查,老旧机组是否哪些需要汰换、是否地震的
耐震系数要再提高等,将这样的检查结果送交核安会来进行核安审查,而核安审查也必须
有国际的专家来参与,这个是所有国际的能源规范所一致规范的,且需时3到5年,这是主
管机关所提出来的评估,所以行政院有说明,在这个期间,核三1号机就必须要停下来。
第二是必须在核废料有相关贮存规划和兴建的前提底下,才有再运转的可能。依照过去核
一、核二的情形来看,使用核能40多年,如今燃料池已经满池,燃料棒也在炉心退不出来
,是因为地方政府没有同意干贮设施的兴建,所以干贮设施也必须得到中央与地方的共识
,核三未来也必须核废料要有解方的前提底下,才有可能来进行要不要继续让核三运转的
这样的社会讨论,才有一个现实的基础,因此她认为这些原则,相关部会其实都有充分的
说明;核三延役短期内并不可行。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4715W0313
备注
少在那边扯法
法都是人订的
可以修改
日本就修改延长使用年限了
不过
如果把当年的藏电找出来
现在大家就不用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