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UDN
2.记者署名:
曾健祐
3.完整新闻标题:
年薪586万工程师躲兵役 除役后才回台妨害兵役罪判3月
4.完整新闻内文:
台中刘姓男子16岁出国后没再回台,被区公所发函通知服兵役都置之不理,被检方依妨害
兵役罪嫌起诉,又时隔数年除役后才返国处理官司;台中地院考量,刘男破坏兵役公平性
,考量他没有前科、现为数据工程师,年薪美金18万元(约台币586万元),依妨害兵役
罪判他3月,可上诉。
依兵役法规定,男子年满18岁之翌年1月1日起役,至届满36岁之年12月31日除役。
检方查,刘男现年40岁,2004年6月经核准出境就学,至今逾期未归,台中市北屯区公所
2019年11月20日发函催告刘应于3个月内回国接受征兵处理,且催告公文也同时邮寄送达
刘、刘母,并经公所公示送达、共告生效催效期满。
公所2020年6月8日在发函检送征兵检查通知书,但刘仍未在同年6月22日准时到场检查,
且至今未返国,导致没有服兵役。
检方另传唤刘男也未到庭,根据他出境资料、北屯区公所送达文书等,认为刘犯嫌明确,
2020年侦结依违反妨害兵役治罪条例将他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刘男又时隔多年后返
国接受裁判。
台中地院审酌,刘男明知役龄男子都有依法服兵役义务,却为在国外求学,竟于核准出境
后长期滞留国外不归,破坏兵役制度公平性,也损及潜在国防动员兵力,实非可取。
法院说,念及刘男犯后坦承、态度尚佳,且过去没有不良前科,大学毕业后现为数据工程
师,年薪美金18万元(约台币586万多元),依妨害役男征兵处理罪判他3月,得易科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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