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记者署名:
张已廉、林巧琏
3.完整新闻标题:
高雄狼师涉性侵男童 犯26罪判18年、永不录用
4.完整新闻内文:
高雄某国小教师涉性侵男学童,案经桥头检方去年侦结起诉收押。桥头地方法院审理,认
教师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及刑法等共26罪,判应执行18年徒刑。可上诉。
高雄市教育局表示,对于该名涉案教师,市府已于今年6月19日解聘,并且登录全国教师
不适任系统,永不录用。
桥头地方法院指出,这名教师利用国小教师、社团导师身分,做出违反本人意愿拍摄未满
18岁或儿童、少年性影像及猥亵未满14岁男子等行为,犯行时间绵延许久,造成多名被害
人身心创伤。
法院审酌教师终知悔悟、无前科、尝试与被害人等调解弥补损害,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
削防制条例及刑法第227条第2项等共26罪,判应执行18年徒刑,并没收扣案1支手机、1台
电脑及相关性影像。可上诉。
全案起于该名教师长年利用学童对师长信任,多年来陆续要求多名被害人服从脱衣、綑绑
等行为并拍摄照片等命令,侵害学童以满足自己性欲,至少有16人受害;经受害孩童家属
报警后,检警民国112年持搜索票搜索教师住处,扣得电脑主机1台、手机1支并依法起诉
收押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7040335.aspx
6.备注:
甲甲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