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TVBS
2.记者署名:
记者 潘千诗 报导
发布时间:2024/07/03 12:08
最后更新时间:2024/07/03 12:08
3.完整新闻标题:
确定了!炎亚纶涉拍摄、持有未成年性影像 缓刑3年
4.完整新闻内文:
艺人炎亚纶(改名吴秉孺)被控拍摄、持有“网红”耀乐未成年时的私密影片还外泄,士林
地院考量,炎亚纶调解成功,5月30日判处炎亚纶7月、缓刑3年。因检方只对同案被告陈男
判处4月,可易科罚金刑提起上诉,换句话说,炎亚纶缓刑确定。
检方起诉炎亚纶涉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制造少年为性交行为之电子讯号罪、意
图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等2项罪名。
一审考量炎亚纶坦承犯行,又于3月11日与耀乐达成和解,且履行部分款项,依拍摄少年为
性交行为之电子讯号罪、成年人对少年犯非公务机关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罪、非公务机关非法
利用个人资料罪共3罪,其中2罪应执行7月,得易科罚金,1罪判处4月,不得易科罚金,并
宣告缓刑3年。
同案被告为陈姓音乐人,因从推特下载性爱影片后,用通讯软件传性影像给炎亚纶看,虽有
向耀乐表达歉意,后又翻供否认犯行,依《个资法》非公务机关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罪,被判
得易科罚金之刑4月。
据悉,士检只针对陈男提起上诉,理由是一审对陈男的量刑过轻,炎亚纶部分则没有上诉,
获缓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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