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上下游》抽验样本,马祖牡蛎重金属10

楼主: pegasusatlan (哈哈哈~ )   2024-06-24 17:11:07
《上下游》抽验样本,马祖牡蛎重金属100% 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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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游记者 杨语芸 2024/06/24
中国牡蛎渡海至马祖,再挂上马祖生蠔之名贩售全台,是马祖公开的秘密。除了产地标示不
实之外,这些未经报关、边境查验的中国牡蛎,品质无人把关,潜藏食安风险。
《上下游》抽样网络商城及实体店面贩售的马祖生蠔,送至振泰检验科技实验室检验,发现
六个样本都有“镉”超标的状况,超标比例为 100 %。专科医师表示,镉中毒会引发肾脏及
骨头病变,不可不慎。
如果中国牡蛎透过正式报关,重金属超标的牡蛎很可能在边境即被挡下(何况目前中国牡蛎
成贝不得进口),不会流入市面,但因改挂“马祖生蠔”之名,就成为“境内流通”,畅行
无阻。
为了了解马祖牡蛎是否有食安疑虑,《上下游》分别由虾皮、脸书商城、水产行及富基、竹
围、梧栖三个观光渔市购买各 5 斤的牡蛎,价格约在每斤 150 至 180 元,分别检验微生
物与重金属含量。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下游》抽样检验是为突显马祖牡蛎的食安漏洞,无意针对任一贩售
通路,因此在表格中隐去店名,但附上原始检验报告,确认样本均经过专业实验室检验,数
字皆有所本。
检验结果显示,每个牡蛎检体都有“镉”含量超过标准的状况,幸好危害人体比较严重的甲
基汞与无机砷皆未检出。根据“食品中污染物质及毒素卫生标准”要求,贝类重金属镉含量
不得超过 1 ppm,但牡蛎的检验数值落在 2.33 ppm 至 1.31 ppm 间,超过标准值的比例为
100 %。
由于进口牡蛎经常有洗产地及食安疑虑,食药署自 2018 年元旦起,要求“进口贝类”需要
检附官方证明。同时,边境查验时若验出重金属超标,将会全数退运或销毁。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经过马祖洗产地,而是透过海关正式入境,这些牡蛎很可能在边境就被
挡下来,不会流入市场(更何况中国牡蛎成贝现在根本不能出口到台湾来)。马祖帮中国开
了一扇水产品后门,牺牲的却可能是国人的健康。
马祖牡蛎验出重金属,或许正是牠们来自中国的证据,因为马祖四乡五岛既没有工厂、也没
有工业。
嘉义大学水生生物科学系副教授陈淑美指出,牡蛎含重金属镉,极有可能是养殖水体附近有
化工厂、芯片厂等污染源,但也可能是被海流带至养殖区的污染水,需至现场调查才能判断
原因。
陈淑美也表示,重金属通常会蓄积在贝类的肝脏内,透过更换养殖环境加以净化,确实能让
重金属排出,但要净化多久?则要进一步实验才能得知。
水产试验所水产加工组组长蔡慧君则表示,牡蛎不会移动,马祖牡蛎又养得比较大,“重金
属超标可能是生物在环境中待太久而有所蓄积”。
蔡慧君进一步指出,重金属镉比较可能来自电镀工厂,它也是塑胶制品的稳定剂,牡蛎养殖
环境或许受到这些工厂的污染,“但也可能是该水体的含镉量比较高,毕竟它就是自然环境
的基础元素之一”。蔡慧君认为,在未曾检验水体的情况下,不宜隔空论断。
那么,这些牡蛎的来源地黄岐究竟是什么样的环境呢?一位任教于中国沿海省分大学的台湾
教师提供照片给《上下游》,他指出,牡蛎养殖区的对岸就是化工厂。
黄岐居民 Jackie 也指出,牡蛎养殖重地沙澳湾距离福州可门港的工业园区仅五公里,园区
内有大型火力发电厂,还有亚洲最大的己内酰胺化工厂及大型锂电池工厂,污染确实严重。
另外罗源湾的养殖区旁同样也有工业区,由于罗源湾是内海湾,如果有污染就更难往外海排

这些粒头硕大的牡蛎,在中国养殖时间大约是两、三年,才来到马祖海域暂放数天或一、两
个月出货。是否因来不及净化,导致重金属残留来不及排出?
虽然如学者所言,中国牡蛎超标状况无法简单断论,但《上下游》抽样的每个牡蛎样本,都
有重金属镉超标,显见环境有其一致性。
由于业者贩售牡蛎时皆以“马祖生蠔”之名,不免让消费者以为牠们可以生食。事实上在六
处购买场所中,唯梧栖渔市和水产行建议记者不要生食牡蛎,其余店家都强调“两天内生食
无虞”。
还好检验报告显示,马祖牡蛎的沙门氏杆菌、李斯特菌及肠炎弧菌皆呈现“阴性”,代表牠
们确实符合生鲜即食水产品的微生物法规标准。
不过,记者采样时间为 4 月 , 水产专家徐承堉指出,4 月气温凉爽、生菌相对不活络,若
夏天再采样,结果未必如此。因走私牡蛎未经边境检验,也无法溯源,假若有消费者生食出
现问题,也难以追索整体牡蛎流向,是食安一大漏洞。
食药署北区管理中心简任秘书董静馨指出,《食安法》第 22 条规定,包装贩售的牡蛎应于
包装上标示“原产地(国)”,至于鱼摊、观光渔市贩售的散装牡蛎,若业者具公司登记或
商业登记,也必须用立牌等方式标示水产品的“原产地(国)”。食药署查核时,会要求业
者提供来源证明,若标示不实,将依第 45 条规定,对厂商处 4 至 400 万元的罚锾。
“但若是没有公司登记的摊商,就不在《食安法》规定(要标示产地)的范围内”,也就是
说,记者在观光渔市采买的马祖牡蛎,只要摊商规模小、不需要公司登记,即便不是真的来
自马祖,虽然标示不实,也不会违法。
董静馨指出,马祖在台湾国境内,从马祖贩售到台湾,“属境内流通的正常管道”,无从进
行边境查验,只会在进入后市场时,由食药署专案或各地方卫生机关抽验。
2022 至 2023 年期间,食药署会同地方卫生局针对后市场端共抽验 123 件牡蛎,分别为 1
15 件重金属检验、8 件食品微生物检验,结果全数符合规定。
然而,光是 2022 年一年,台湾市面流通的牡蛎就约有 16800 公吨,换算下来约 1.68 亿
到 3.36 亿颗(因牡蛎大小重量不同),食药署两年仅抽样了 123 件蚵肉,比例极低,恐
难以作为牡蛎食品安全的指标。
另外,根据中华民国国家标准 CNS2925“规定极限值之有效位数指示法”中“修整法”处理
原则,重金属检验数据需修整至与标准最近之单位,用白话文来说,就是检验数据需要“四
舍五入”。
举例而言,贝类重金属镉含量不得超过 1 ppm,若在边境或后市场查验到的数值落在 1.499
999 ppm,对食药署而言该样本并不违法、会允以放行。
以此标准,《上下游》检验六件牡蛎,重金属镉虽全数超标,但其中有两件未超过1.5ppm,
根据食药署的“修整法”,这两件样品出现“有超标、不违法”的矛盾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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