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请放最后面 违者新闻文章删除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张文川
3.完整新闻标题:
博士小三“啧”一声!外遇教授笔电狠砸她左眼致盲 判4年定谳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北部某大学时任林姓男教授,已婚却偷吃在另一校的古姓女博
士,但未做好情绪控管,2021年二人在爱巢谈论股票投资问题时,古女不认同他的观点,
不耐烦地发出“啧”一声,林男竟暴怒抓起1.35公斤重的笔记型电脑,狠砸她的脸部,将
古女左眼砸得几乎瞎掉,仅剩一点点“微光觉”,林男辩称当时“手滑”无意砸人,但一
审、二审都认定他是故意重伤害,依重伤害罪判刑4年;最高法院驳回林男上诉定谳,林
近期须入狱。
林男是台湾大学博士,案发时任教于某私大机械工程系,他于2016年结婚,却和在另一所
私立大学任教的古姓单身女教授发生外遇,她曾因良心不安而提分手,但后来仍藕断丝连
保持连系,持续不伦关系。
判决指出,2021年4月间,林男和古女共进晚餐后,返回她台北市住处过夜,隔天凌晨,
林男不断讲说股票投资的事情,古女没有兴趣,也不认同男友意见,但仍持续轻声回应,
直到最后终于忍不住“啧”了一声,没想到林男竟然暴怒,抓起古女放在地板上充电的笔
电,高举过肩往她的脸上狠狠砸去,导致她的左眼立刻渗血,几乎失明。
古女送医后,被诊断出头部外伤、左眼皮撕裂伤、脑震荡、左眼眶骨闭锁性骨折、左眼球
破裂巩膜裂伤,合并视网膜剥离,经治疗后,左眼视能严重减损,仅剩下轻微光觉,她甩
开旧情,翻脸怒告林男,台北地检署依重伤害罪起诉。
一审台北地院审理时,林男否认故意伤人,辩称一时生气而捡起笔电往床垫的另一方丢,
不知道为什么笔电会从手中滑脱砸到古女。然而,古女证称,当时聊天时,她因无法认同
林的投资见解,不经意发出“啧”声,却遭林以笔电砸向她。
北院法官认为,当时2人分别坐在双人床垫的两个角落,距离大约1.8公尺,而笔电正在地
上插线充电中,必须下蹲拿取,再高举过头用力砸,才砸得到古女,显然不可能是手滑失
手所致,且目标朝向脆弱的头、脸部,认定有重伤害的犯意,将他判刑4年。
林男上诉,二审高等法院考量林男犯行事证明确,他未坦承犯行,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之
犯后态度,维持4年刑期,不予缓刑。最高法院亦驳回林上诉,认定成立重伤害罪,判刑4
年定谳。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709856
6.备注: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以天为单位),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
请?
※ 备注请勿张贴三日内新闻(包含连结、标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