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ld2012 (当当当当当)》之铭言:
: 台湾法律就是那么矛盾
: 有一罪一罚 也有 一罪不二罚的
: 倒楣的像是李大哥 被用上了 一罪一罚,判三十年
: 也有倒楣的车手领个两次 就被判一罪一罚,关三年
: 有倒楣的就有幸运的
: 有多次性侵的,一罪不二罚,判三年
: 有搞21次诈骗的,一罪不二罚,判决打1折 剩三年
: 所以 我觉得 司法院的法官们 要不要先去打一架?
: 到底是一罪一罚 还是一罪不二罚
: 总要有个标准吧
: 让法官开心($$$$$$$)就一罪不二罚
: 要是让法官不开心就 关到死
还记得前两个月,不是有法官跳下去吗?还是检察官?
结果好像有个高官说叫司法人员不要太累了,
注重休息之类的话,好像还放司法官
半天假之类的。
如果判案有的像李宗瑞一罪一罚30年,
有的判越多案,打折越多。
那当然人人都要上诉到三审,
要打官司打到满意为止。
难怪司法官很累,一直积案。
这不是自己造成的吗?
要怪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