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中时
记者署名:王煌忠
完整新闻标题:12岁出国唸书满36岁才返台 音乐家“这原因”难逃法网
完整新闻内文:
服兵役是国民应尽义务,台中市陈姓男子在12岁出国留学,却未如期返国接受常备兵现役
征集,兵役行政单位于2018年催告,陈男仍置之不理,迟至36岁除役后隔月才返台,法官
认为陈男甫除役后旋即返台,动机实属可议,以犯《妨害兵役治罪条例》判刑4月,可上
诉。
检方起诉指出,陈男明知役龄男子皆有依法服兵役之义务,12岁时以就学之名申请核准出
境后,届期竟滞留国外不归,未如期返国接受常备兵现役征集,经兵役行政单位于2018年
间催告,陈男仍置之不理,迄至2023年1月入境,逃避作为国民义务,妨害国家对于兵役
事务之有效管理,且破坏国家对于征兵制度执行之公平性,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提起
公诉。
陈男在调查程序中供称,他12岁就出国念书,研读古典音乐演奏,一直在训练、比赛,目
前在攻读博士,所以一直没有回国服役,我去年有收到国立交响乐团的邀请,今年5、6月
要回国演奏及教学,8、9月要前往泰国演奏,才在今年1月返台。
法官审理,依《兵役法》第3条第1项前段规定:“男子年满18岁之翌年1月1日起役,至届
满36岁之年12月31日除役,称为役龄男子”。陈男除役日应为2023年12月31日,却在除役
后2024年1月12日随即返台,动机实属可议,法治观念偏差,难认陈男系因一时失虑触犯
刑章。
法官认为,陈男受高等教育、具相当专业智识之人,家庭经济状况良好,并无难以返台服
役情事,却以私人事由逃避役期,漠视法令规定,又因职涯规划之需,于甫除役后旋即返
台,陈男仍应因其行为接受相当惩罚,爰不予宣告缓刑,判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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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有钱出国白痴才回来当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