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urbomons (Τ/taʊ/)》之铭言:
※ 引述《hollister (Cali style)》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Newtalk
: 2.记者署名:
: 黄宣尹
: 3.完整新闻标题:
: 蓝白拟强推“藐视国会罪” 欧洲商会示警跨国企业
: 4.完整新闻内文:
: [Newtalk新闻] 蓝白过半新国会乱象不断,国民党立委近来提出“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 ,拟增订“藐视国会罪”,最重可关3年、罚30万,引发各界譁然,现在欧洲商会也公开示
: 警,并引述媒体评论直指是“荒唐”(absurd)的法案。党政人士表示,显见蓝白无理取闹
: 的行径已让外商开始担忧台湾的投资环境,也证明蓝白所推动的并非真的国会改革,相关政
: 治操作不只冲击立法院的专业运作,更恐危及外资对台投资意愿。
: 欧洲商会本周发表“台湾政治评论”文件,文中向外商分析台湾政局,还提到在野党要推动
: 将“藐视国会”定罪,台湾法务部忧心引来寒蝉效应,欧洲商会也引用媒体相关评论,直指
: 是部“荒唐”(absurd)的法案。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4-04-26/917564
大家来看看
其他先进民主国家们的藐视国会罪
美国
美国法典第 2 篇第 6 章§192、§194
得处 1 月以上 12 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得科 100 美元以上 10万美元以下之罚金
日本
宪法§64
得免职不适任之法官
议院证言法§6 第 1 项
得处 3 月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议院证言法§7 第 1 项
得处 1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 10 万日圆罚金
韩国
国会证言鉴定法
§12
得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韩币 1,000 万元以上 3,000 万元以下之罚金
§13
得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韩币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之罚金
§14
得处 1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在犯罪发觉前自白者,得减轻或免除其刑
英国
国会行政监察使法第 9 节
最高监禁 2 年,或科或并科罚金
德国
国会调查委员会法§27
准用刑事诉讼法§70 第 4 项之规定
得处 1 万欧元以下罚锾
法国
国会职权行使法§5 之 2
得处 7,500 欧元罚锾
国会职权行使法§6 第 3 项
得处 2 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科 7,500 欧罚金,褫夺公权最多 2 年
绿营的一条龙认知作战敢找媒体指控以上国家荒唐吗?
事实上
在大多数正常民主国家中都针对藐视国会设有不同构成要件与不等的惩罚
所谓的民主
当然是民意机关能实质发挥监督功能
才叫民主
而民进党官员在立委质询时面对关键问题
要码嘻皮笑脸闪烁其词
要码摆出屌脸直接拒答
哪算哪门子的民主
这样功能完全被阉割的国会
才是彻头彻尾的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