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情势在执政党恶搞下
废死看来势在必行
有一个想法,跟原po满像的
类似保证人制度的
死刑犯关到一定刑期 若符合假释条件要有数人自愿当他保证人
如果再犯 保证人同罪 且原犯关满不得再假释
这也可以适用在一般有期徒刑犯上面
不知有没搞头?
※ 引述《seabox (吕雅筑)》之铭言:
: 因为废死了
: 等到这些死刑犯矫正 修复后
: 就该重回社会了
: 但社会大众 主流民意80%
: 普遍还是会怕这些人
: 我这边建议废死团体
: 主动公开认领死刑犯 出狱后直接同居
: 做些实际一点的事情好不好啦
: 不是打打嘴巴
: 做做不知所云的9%图
: 例如奸杀的
: 就让他跟废死团体的女性或女儿 住一起
: 真的要实际作为
: 让主流民意相信死刑犯可矫正
: 让社会大众接受死刑犯回归社会
: 这才有用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