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mna (11)》之铭言:
: 夏男家请的律师团感觉蛮强大的?
: 夏男本身又唸法律相关
: 高中生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
: 是在本人有意识的情况下办理
: 而且当下似乎感觉未受到任何胁迫?
: (办理登记完成后 还一起回夏男家)
: 两方都同意办理结婚登记
: 这判决婚姻无效的证据和论点?
: 要如何成立?
: 来莉红哩供夸卖欸
所以当初检方起诉书才会认定“赖姓高中生是共犯”非被害人啊,
假如他不是共犯他就真心相爱想结婚
不然还要证明他是被人教唆被害才结婚,但他已成年没判断能力?
他是共犯的话就要证明 高中生是为“某种目的”而假结婚
性向可以转移,大S见面几次就闪婚,现在关键是有没有“某种目的”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