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yoma (龙马)》之铭言:
: 检察官很认真阿
: 照劳基法规定要有实际出勤纪录来抓加班费是否有申报不实
: ^^^^^^^^^^^^
: 建议想红想出头的检察官可比照办理
: 不说立法院有一大挂瑟瑟发抖中、甚至全台议会助理
: 现任的卸任的挂点的通通都能抓来查
: 保证查到退休案件都清不完 ~~
: : 检察官反诘问时抓着助理的加班时数一直追问有何“客观加班纪录”可以确认助理的加
: 班时
: : 数?高虹安一再解释助理跑行程、在家写新闻稿、法案等,都是在工作、加班,都有LI
: NE纪
: : 录可查询,她在3月13日提出2000多页对话纪录,就是要证明助理有真实加班。
: : 高虹安提出的对话纪录又成了检察官追问重点,质疑先前高称换手机后,对话纪录都不
: 见了
: : ,何以现在又能找出来?高答称在租屋处的旧电脑中寻获。连审判长对此都追问“租屋
: 处未
: : 经检调搜索?”高未回答没有被搜索的原因,仅表示当初换手机时因云端容量不够,所
: 以资
: : 料转移失败,之后她遍寻曾经用过的电脑,终于找出纪录呈堂。
: : 由于检察官一再追问如何“确认助理加班时数”,高虹安说,对话纪录就可以证明助理
: 在加
: : 班,但并非助理传送档案或内容那一秒才在加班,而且经长时间的辛劳才在那一秒传送
: 了成
: : 果,这要如何计算加班时数,不过,除了对话纪录外,还有琳瑯满目的行事历,助理的
: 地方
: : 行程,都可以证明加班。
: : 检察官仍要求高虹安说明“确认加班时数”,高无奈的说,本来她要建一个打卡系统,
: 就不
: : 用填表那么麻烦,跟黄惠玟讨论时,黄告诉她整个立法院都没有,做了“会上新闻”,
: 她才
: : 打消念头,仍由黄惠玟统计填表。
就摆明了要搞高虹安呀...
请证明你有加班事实
请证明你某年某月某一天的某个时间有加班
请证明这一个小时报加班,你真的都在加班
要不要干脆精细到秒算了
中间去上厕所5分钟,脑袋放空3分钟,跟隔壁的对话2分钟,这些都要从加班时数里扣掉,然后加班费依照比例扣除,这样才符合检察官心中的“ 照实申报” 是吧...
以现在搞高虹安的标准,去查所有的蓝绿两党立委助理,跟你保证全死...
别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