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ane9112 (拎北逮顽郎 拎北反支那啦)》之铭言: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75u1E0upEc
: 异色档案把黄所购买的"创意私房"内的东西都讲了出来
: 购买的都是共犯
: 里面不只16、17岁而已
: 统神知道这些东西后
: 还会觉得 "黄子佼"是不严重的吗?
: 觉得这些事都不算严重的都是哪些人?
: 有没有这方面的八卦?
稍微看了一下统神的影片,管见以为他对性侵未成年严重度的看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见解武
断了些。
统神的论调大概是跟“非儿童”的未成年,也就是他所谓的16-18岁,合意性交的非难性
不高,大不了是赔钱了事。我想这应该是本于这个年纪的青少年已经有判断能力,成年人
跟年纪尚轻的青少年/女合意性交并没有违反对方意愿。所以统神先是强调跟儿童性交很
坏,接着也说“强上”16-18岁很坏。
他的论调看似合理,但又不尽然对。
为什么要立法保护未成年人不能跟成年人性交,甚至试合意也不行?且不论儿童的部分,
他们多数是缺乏判断或是自我保护能力,需要被绝对保护。但是对于青少年/女的保护也
是至关重要。在这个年纪下,由于社会经验不足,还是很容易被老练的成年人引导、藉势
性侵。甚至是因为在刻意的引导下,表现出非常合意的行为。被害者自己不知道,但成年
人一看就知道其中的恶劣。此外,青少年/女已经发育开始有成人欲望,可能对于成人的
诱导更容易产生误解。
立法保护未成年人是正确也有其必要的,甚至可以说这条法律的本质就是要打击统神这种
“跟青少年/女合意性交问题不大”的错误观念。统神在主观上可能就已经跟这条法律的
精神背道而驰了。
统神的言论不一定都对,逻辑也未必很强。尤其在这次事件的评论上,他只是一直大声嚷
嚷自己的主观看法,好像跟他讨论的人就得先进入他的结界跟价值观一样。当然在他的价
值观里面“看起来”他说的就都对了。
以上评论是根据ETtoday放在YouTube 上的剪辑片段的感想,或许看法可能会因为影片被
剪辑过而有所影响
影片连结:
https://youtu.be/9_d4Ziazqe8?si=SuIy5yOm5ra-48J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