缄默权其实是宪法等级的权力
连一般人不是罪犯只是嫌疑犯都可以有的
你要想
现在的立委有言论免责权
而官员并没有
这已经是一种平衡
然后还要再进一步让官员连宪法给的缄默权都没有
这样的质询超级不对等
反而没办法发挥质询本来要的效果
比如说 官员以后会这样回话
报告委员 因为回答错误可能会有藐视国会的犯罪
所以您的问题 我要带回去研议才能回答
报告委员 有鉴于黄国昌委员曾经表达错误致官员回答错误
被黄委员指控官员说谎 其实只是单纯黄委员的表达能力差
所以我必须再三确认问题才能回答问题
其实我根本觉得
你只要态度诚恳的回干话
藐视国会根本很难成罪
难不成以后犯罪是诛心吗
立委还是精进质询技巧吧
你若是诚心想解决问题
官员又怎么不认真回答
但你若是只想把影片剪成抖音
那官员也不用认真配合
岂有被羞辱还要配合演出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