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独/1岁童“对折塞水桶”受虐3个月惨

楼主: Ccsteeker (飞天了)   2024-03-11 21:18:52
虐童,霸凌幼儿,学童,常常发生,
程度问题而已。
我亲眼看过幼儿园老师摔飞 6岁小孩,
也看过被爆打到面无表情的儿童,丢回同侪,
对,我说的是丢,
小孩继续嘻皮笑脸,完全麻痺。
当众捏小胖胖男童的胸部,肚子。
当众取绰号。
当全班面前羞辱被霸凌小孩的父母,
烂爸爸的小孩也是跟着烂又笨。
男生哭什么,男生像你这样你是男生吗?
这还是公立学校主任级别的发言,根本老古董的教学观念。
这要怎么解决?
你透过学生的异状才来举报发觉,
太迟了
太晚了,重大伤害早已造成
怎么办????
方法一条,
靠单位内的工作伙伴举报检举才快,
才来得及。
为什么不举报?
因为,谁想当抓耙仔??
好好上班不香吗?
当正义使者,有真的比较好吗?
你保护别人,有人保护你吗?
所以要有良好的举报者保护制度
甚至是奖励,
分摊他被同业排挤的风险,短暂保障举报者的生活。
但,我在说什么笨话,这里可是台湾。
台湾怎么能有这些不好的地方?
当然就是解决发现问题的人啊。
※ 引述《peacesb (~烦~)》之铭言
: 很可惜的,在台湾,虐童致死大多只会有一个主嫌,其余的只是协助。
: 协助的大概只会被判四年不等的刑期。
: 换言之,这对人渣大概只会有一个被判10年左右的刑期。
: 是的,你没看错。
: 台湾的刑法只会往最低限度的去判。
: 做满一半刑期,也就是五年就可以假释了。
: 加害人竟然不能报姓名,还不能公布长相。
: 伟哉我的国,十足的犯罪者天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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