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健保个资退出权条文争议 人权团体:卫福

楼主: e078716 (呀比)   2024-03-03 07:50:52
健保个资退出权条文争议 人权团体:卫福部权力一把抓
2024-03-03 02:32 联合报 记者林琮恩/台北报导
卫福部健康资料加值应用中心、国卫院全民健保研究数据库,将全民健康资料释出给第三方
单位进行应用,引发个资使用疑虑,“卫生福利资料管理条例”草案前天出炉,但人权团体
认为,卫福部专法法案条文的解读空间太多,且卫福部将处理争议事件的咨议会,设置在卫
福部辖下,恐怕难以顾及民众权益。
台湾人权促进会会长涂予尹说,卫福部拟定专法草案,虽为民众个资取得赋予法源,但许多
条文不够明确,存在解读空间,从法制观点来看仍有不足,且宪法法庭要求建立独立监督机
制,以确保民众个资不受侵害,卫福部却将“卫生福利资料咨议会”设于辖下,等于权力一
把抓。
其中,专法草案规定,当民众行使“退出权”时,在法律概念上,仍存有可被“否决”的解
读空间,无法满足大法官要求的保障民众退出权。
专法草案第六章规范卫福部应成立咨议会,处理卫福资料争议事件。涂予尹说,该咨议会是
隶属卫福部辖下的内部组织,虽要求成员需有至少半数为外部学者专家,但人选是由卫福部
选定,不难想像卫福部会找倾向资料开放的专家担任委员。
涂予尹说,对个资保障持严谨态度的专家,未必在专家委员之列,离大法官要求的“独立监
督”仍有距离,且与进入筹备阶段的行政院“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恐有权限协调上的疑
虑。
另,涂予尹指出,专法草案规定政府机关在“目的外使用”可向咨议会申请,却未针对审理
标准订出指引,规范应核准或否决的条件,委员恐会面临大权在握,或不敢做出判断二种极
端情况,行政机关或许会说须待个案数量累积后再行订定,但站在人权会角度,仍希望政府
先订出最低限度的标准。
退出权是健保数据库使用争议中心,草案虽让民众有了退出权,但在第十八条中规定,主管
机关在“维护国安”、“免除人民生命、身体、自由或财产急迫威胁”等特定条件下,即使
民众已要求退出,仍可将其资料目的外使用。
涂予尹表示,国家安全、急迫危险都是抽象意涵,解读方式包山包海,加上主管机关掌握认
定权力,可不顾人民要求,执意行使目的外使用,且后续补偿及资安维护,法条中均无清楚
界定。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266/7805034

疫情期间发现超越宪法的解释有多好用
现在要直接明目张胆侵犯隐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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