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krit1009》 之铭言:
: 新加坡国会昨(5)日立法通过,犯下谋杀、性侵、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等罪行的“危险
: 罪犯”,即使他已经服满刑期,仍可“无期限拘留”。
: 新加坡法律和内政部长K. Shanmugam在议会发表讲话时表示:“继续对他人构成真正危险
: 的罪犯不应被释放。”他举了一个例子,一名男子因强奸他6岁的继女而入狱,该男子获
: 释后于2015年开始性侵犯他姐姐10岁的孙女。2017年又性侵犯了该女孩9岁的妹妹。K.
: Shanmugam说:“我们必须应对此类威胁并保护我们的社会。”
这次基隆发生的事情,很有必要参考新加坡的作法,有病的他妈就是集中吃药集中管理,不
要跟我讲人权,威胁别人生命、无法控制自己的人没资格讲人权
现在让这些对社会安全有威胁的人在外面趴趴造,警察也没辙,政府到底是在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