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闻风不动 蓝委提案增加地方民代公费助理待遇
联合报/ 记者
屈彦辰
/台北即时报导
地方民意代表公费助理待遇24年未调,未随着国家经济成长及物价波动,国民党立委王鸿
薇等人提案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第6条,主张应
增加地方民意代表公费助理的待遇,其中直辖市议员从现行每人每月不得超过新台币24万
元提高到36万元,公费助理名额则从6到8人改为至少6人,盼保障地方议会公费助理相关
劳动权益,并健全地方议会公费助理聘用制度。
根据说明,该条例自民国89年1月26日公布施行迄今,期间内随着国家经济成长及物价波
动,军公教人员待遇业经6次调整,劳工基本薪资亦经17次公告调整,惟前述地方民意代
表公费助理补助费总额24余年来均未调整,应予检讨修正。
依照现行条文,直辖市议会议员每人得聘用公费助理6人至8人,县(市)议会议员每人得
聘用公费助理2人至4人;草案则修正成直辖市议会议员每人聘用公费助理至少6人,县(
市)议会议员每人聘用公费助理至少2人,公费助理均与议员同进退。
此外,现行公费助理补助费用总额,由“直辖市议会议员每人每月不得超过新台币24万元
。但公费助理每人每月支领金额,最多不得超过新台币8万元,县(市)议会议员每人每
月不得超过新台币8万元”;草案则修正成“公费助理薪资补助费用总额,直辖市议会议
员每人每月不得超过新台币36万元,县(市)议会议员每人每月不得超过新台币16万元;
其中聘用部分时间工作公费助理之费用数额,不得超过补助费用总额二分之一。”
提案者多担任过地方民代,例如王鸿薇、林沛祥、黄健豪、马文君等。连署者则有立委万
美玲、罗明才、邱镇军、邱若华、罗智强、苏清泉、叶元之、徐巧芯、林思铭、陈菁薇、
赖士葆、葛如钧、谢龙介、郑正钤等。
王鸿薇表示,她本身是市议员出身,过去担任过16年的台北市议员,与同仁们并肩作战,
他们的付出与辛劳,她相当清楚。所以去年初,她刚补选进入国会,就提出“议会议员助
理补助费”调整的修法,尤其相较军公教薪资这几年来历经多次调整,议员助理费却是一
毛都没有增加,早就难以应付物价上涨。
https://udn.com/news/story/123475/7784810
我才刚看到有北市议员欠助理薪水恶意解雇被罚
现在才知道那个薪水这么低也要欠钱
那个议员到底多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