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trayzip ()》之铭言:
: 要不是这次事件
: 我还真的不知道台湾人民素养很差
: 一堆人完全不知道什么是BOT、ROT、OT
: 一堆人也不知道这些东西随便都签个十年或几十年
: 到底是台湾很多人完全没有知识
: 还是那些都是来带风向的啊
: 如果是带风向的话很糟糕欸= =
: 那不就是在做认知作战
不管OT、ROT、BOT!
请问主缔约的双方有没有主富?
再问一次,主缔约的双方有没有主富(NET)?
问最后一次、主缔约者到底有没有主富(NET)?
然后问另一个问题,有人一直在问基隆巿政府有没有产权?
那本鲁问同一个问题?
主富有没有产权权状!
你没有产权权状没有关系!
但是你是不是起造人?
第 六 章 使用管理
第 70 条
建筑工程完竣后,应由起造人会同承造人及监造人申请使用执照。直辖市、县(市)(局
)主管建筑机关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派员查验完竣。其主要构造、室内隔间及建
筑物主要设备等与设计图样相符者,发给使用执照,并得核发誊本;不相符
者,一次通知其修改后,再报请查验。但供公众使用建筑物之查验期限,得展延为二十
日。
建筑物无承造人或监造人,或承造人、监造人无正当理由,经建筑争议事件评审委员会评
审后而拒不会同或无法会同者,由起造人单独申请之。第一项主要设备之认定,于建筑
管理规则中定之。
https://udn.com/news/story/7328/7746377
结果起造人是居然是基隆巿政府!
新闻中有解释,起造人不一定是所有权人?
但是你要有证据,去跟法院说你是所有权人!
那能代表你是所有权人的权状在那里?
主富(NET)你有问题,你自己去找大日集团。
跳过大日集团有事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