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立委滥权?林俊宪呛邀卢秀燕赴立院报告 学者:明显是政治操

楼主: chart (まどか NO.1 \(^O^))   2024-02-17 20:04:56
1.媒体来源: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张睿廷
3.完整新闻标题:立委滥权?林俊宪呛邀卢秀燕赴立院报告 学者:明显是政治操作
4.完整新闻内文:
国民党团发动邀行政院长陈建仁赴立院做食安专报,民进党立委林俊宪反呛可依宪法邀台
中市长卢秀燕至立院委员会备询。学者指出,中央地方分权概念相当重要,立委要求地方
首长至立法院备询不符合宪法分层概念,卢秀燕要负责的对象是台中市议会,并不是立法
院,立委不可无限扩权。
国民党立委黄健豪率先指出,据宪法释字498号,市长没有被立委质询的义务,如果市长
要被立委质询,立法院变成上级机关,也违反宪法中央地方分权的均权原则。
政治大学外交系教授卢业中表示,以我国分权制衡概念来说,就是立法院制衡行政院、台
中市政府则是对台中市议会负责,立委要求地方首长至立法院备询,与宪法分层概念不一
致。
卢业中指出,卢秀燕的角色是台中市长,卢已经在台中市议会说明并备询过,如果民进党
立委提出这样的主张,等于是侵害台中市议员的权责。
卢业中提到,民进党立委提出该诉求可能是希望在民众对于宪法分权概念不是那清楚的情
况下,去支持民进党主张,也可以想见后续的政治攻防,如果卢秀燕不出席,或是出席只
发表意见、说明,又可能被攻击成害怕面对,这已明显是政治操作。
文化大学政治系教授郑子真则说,地方首长是人民选出来的,受到地方议会监督,立委不
可以随便叫县市首长至立法院,否则会出现扩权问题。瘦肉精猪肉虽是在台中市查出,但
该问题主管机关是卫福部,卢秀燕的权限就是检查而已。
郑子真表示,现在台湾政局乱,许多事情都应依法处理,我国宪法就是地方自治,立委不
应滥权,如果真的这么做,就是在无形中去实质扩张自己的权力,必须严肃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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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6656/7775021
6.备注:林俊宪给国民党上宪法第67条...然后被学者打脸?? 翻车了??
解释字号:释字第 498 号
解释日期:民国 88 年 12 月 31 日
解释文:
地方自治为宪法所保障之制度。基于住民自治之理念与垂直分权之功
能,地方自治团体设有地方行政机关及立法机关,其首长与民意代表均由
自治区域内之人民依法选举产生,分别综理地方自治团体之地方事务,或
行使地方立法机关之职权,地方行政机关与地方立法机关间依法并有权责
制衡之关系。中央政府或其他上级政府对地方自治团体办理自治事项、委
办事项,依法仅得按事项之性质,为适法或适当与否之监督。地方自治团
体在宪法及法律保障之范围内,享有自主与独立之地位,国家机关自应予
以尊重。立法院所设各种委员会,依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二项规定,虽得邀
请地方自治团体行政机关有关人员到会备询,但基于地方自治团体具有自
主、独立之地位,以及中央与地方各设有立法机关之层级体制,地方自治
团体行政机关公务员,除法律明定应到会备询者外,得衡酌到会说明之必
要性,决定是否到会。于此情形,地方自治团体行政机关之公务员未到会
备询时,立法院不得因此据以为删减或搁置中央机关对地方自治团体补助
款预算之理由,以确保地方自治之有效运作,及符合宪法所定中央与地方
权限划分之均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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