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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稍作增删)
就不讨论滑坡到言论自由,违宪之类的了,但就这个法条讨论
有理解错误的地方欢迎讨论,同时也欢迎转载到 ptt/巴哈之类的论坛
参考这个法条修正: http://tinyurl.com/484frahb
去年就修法完毕了。只是最近才开始执行
违法的定义是“儿童或少年与性相关而客观上足以引起性欲或羞耻之图画、语音或其他物
品”
儿童的定义: 18岁以下
色情的定义: 客观上足以引起性欲
我觉得问题的关键在根据现有的法律,何作品中青少年是不可以有情欲相关表现的,擦边
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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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讨论间谍家家酒、葬送的福利连之类,只有少数人觉得色情的争议的作品。
就讨论动漫中的一个大分类: 恋爱喜剧
恋爱喜剧,或是后宫向作品,以下通称恋爱喜剧。在此类作品中,通常会有擦边内容。
虽然没有直接的裸露或性行为,但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些擦边行为(如梨斗摔/福利镜头等等
)就是为了引起情欲而构建,这是没有争议的。
然而根据现有的法律,就算没有裸露任何作品中的青少年是不可以有情欲的
间谍家家酒,葬送的福利连,可以说情欲成分不明显。
但出包王女/恶魔高校/鹡鸰女神/天降之物/魔法老师等等,就都是明确的违法作品了
同时符合 高中生以下+擦边行为(足以引起性欲) ,大概 1/3 的动画会被禁吧。
因此所有的后宫动漫,部分奇幻,校园,恋爱喜剧,都违法了
如果这条法律不修并且严格执行,只能说一个时代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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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就是不用吵图画的定义,上面网址的“异动条文及理由”点进去,就摆明写了: “因
观看儿童或少年与性相关而客观上足以引起性欲或羞耻行为之素描、漫画、绘画等色情图
画,致进一步侵害儿童或少年。”
虚拟人物和自然人也有解释
因为“异动条文及理由”点进去就写了“儿童或少年与性相关而客观上足以引起性欲或羞
耻行为之素描、漫画、绘画等色情图画”
虽然不是直接剥削自然人,但是看了这些作品会“致进一步侵害儿童或少年”
这边就关连到自然人了,所以违法
但这个部分不在法条正文里面,而是在异动理由里面。我相信他也是有一定程度的法律效
益的
我不是法律系的不是很肯定,等一个法律系的解释一下
新闻说“卫福部 3 月会与法律学者、儿少团体“iWIN”等讨论,制定更加明确与清晰的
判定标准”,目前看来应该也是往这个的方向进行,不太乐观。毕竟法律就摆在那边
动画疯这样的平台大概也得搬家。买台湾授权,但是服务器放日本
顺带一提存手机电脑也犯法,只要持有就是一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设备
建议删一删或是迁移到国外的云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