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记者署名:
: 陈怡伶 报导
: 3.完整新闻标题:
: 高中妹遭“拖进暗巷”性侵!高雄洗车工认罪 法官竟判无罪
: 开庭时翻供,并指控警方以“不认罪家人都会被带回,一定会被羁押,关起来”、“我跟
: 你讲坦白一点,你们都不承认没关系,最好,你们3个检察官百分之百会把你们押起来”
: 等语诱导认罪。
: 黄男直言,因为警方向他保证,只要承认罪刑,“这样我跟家人就不会被羁押了”,所以
: 才会自白。对此,法官审酌后认为,黄男在复讯时答不出犯案、逃逸的细节经过,更讲出
台湾是怎么了
一堆人无所不用其极的
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警察乱来
记者标题杀人法
只看标题还以为又是恐龙法官,还好有看内文才没翻车
到底是从谁开始
让大家都有这种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价值观啊
谁带坏整个台湾人啊
实在是有够可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