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台版柬埔寨”4强控手杀人弃尸 只因有急

楼主: yokann (欧洲)   2024-02-02 07:16:44
1.媒体来源:自由
2.记者署名: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台版柬埔寨”4强控手杀人弃尸 只因有急救…
国民法官以伤害致死 判16年半不等
4.完整新闻内文: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4/02/02/179.jpg
二○二二年底,台中市新社区公墓旁发现一具尸体,检警调查竟是“台版柬埔寨”诈欺集
团“水房”恶徒所为,林姓男子把银行帐户提供给“水房”,被“强控手”刘益亨等四人
强行拘禁,林男反抗时,被四人用球棒、手铐活活打死,再搬到新社弃尸,检方依杀人罪
起诉,并声明从重量处十八年不等徒刑,不过,国民法官认为四人犯的是伤害致死罪,昨
判处十年六月至十六年六月不等徒刑,可上诉。
此案是台中地院第五件国民法官审理案,伤害致死罪部分,刘益亨(卅三岁、强控手组长
)判刑十五年六月,共犯郑名良(廿二岁)因与另一名少年共同犯罪(由少年法庭审理)
,应加重其刑而判刑十六年六月,其余二名共犯任睿麟(卅岁)、黄偲维(廿一岁),各
判十二年与十年六月,任男与黄男另犯私行拘禁罪,各判六月,可易科罚金。
此案是刘益亨等十六人(其中十二人涉嫌强盗罪,但未参与命案,另行审理),模仿柬埔
寨的“猪仔模式”,于前年大肆刊登小广告,诱骗想要贷款、求职者上钩,他们先带被害
人到银行申办帐户,再诱骗到台中市北屯区的“控房”,把身上财物洗劫一空,再上手铐
脚镣、蒙眼、封嘴,囚禁于房间内,直到帐户被警示而无法使用。
死者林男受骗进入“控房”,惊见挤满被上手铐、蒙眼的男女,立即反抗,刘男等四人先
持铁制手铐重击林男头部,再持球棒猛打,十分钟就把林男打死,翌日扛到新社掩埋。
检方认为四人素行不良,年轻力壮却沦为诈欺共犯,暴行残忍而无值得怜悯之处,建议量
处十二至十八年徒刑,四人全都辩称没有杀人犯意,殴打是要让林男停止反抗挣扎,没想
到林男会死亡。
国民法官则认为,少年作证说,林男死亡后,他被要求为林男急救,显示四人无杀人之意
,依伤害致死罪判决,量刑则比检方的求刑刑期略轻约一、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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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629356
6.备注:
最能代表民意的国民法官,量刑则比检方的求刑刑期还低一点,乡民会不会暴怒森气?
大家怎么看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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