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什么年代了
这种假债权可以直接过户
台湾法律还停留在50年前
台湾经济这么好
司法改革,地政改革
弱到爆
官员领这么高薪资
完全无视落后的法律
债权强制执行
房地产要过户
法院传唤屋主确认很难吗
在日本香港
连中国都会这样做
台湾竟然落后到这地步
就算流抵契约
债务人同样直接过户
都应该要确认
地政也是蠢
身份证影本
就可以当做身份确认
也很荒谬
总之就一堆昏庸官员
加上懒惰法官
造就台湾诈骗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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