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MMY75410 (秃米)》之铭言:
: 对!
: 自愿役有女兵,代表女性是可以当兵的!
: 那义务役不征召女性,不就赤裸裸的歧视?
: 女权团体勒?都死了484^q^
说到女性当兵通常会有种理由
1.女生要怀孕十个月生小孩欸
男性不当兵会有妨碍兵役罪的问题
女性要以怀孕十个月当作免服兵役的理由也能接受阿
但是在36岁以前若没有生小孩,那也要有妨碍生育罪
36岁以前要嘛就当兵,要嘛就生小孩,这样才是所谓的男女平等
2.大法官释字490号解释
民国88年大法官说:
立法者鉴于男女生理上之差异及因此种差异所生之社会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
记住了,民国88年很重要
接着在民国89年,第一批替代役产生
我们来看替代役的简报说明
https://imgur.com/GrWyuYu
为了解决役男过剩、兵源过剩的问题
国家用宪法来限制男性的人生自由,用的是保家卫国这宏大理由
真的要保家卫国没有男性会反对,我女友我姊上战场冲三小
我上战场光体力比较好就比较有可能存活,真的打仗没男性会让自己的女人去死
但是兵源过剩了为什么还要用法律限制男性自由?
要做的应该是改成抽签,把一部分人生自由还给男性
结果政府觉得免费的人力资源太好用,就用宪法等级的法律让男性去强迫服务社会
88年大法官说男女生理差异,所以当兵男生当,我OK
89年产生了替代役,这不用上战场了为什么女生不用当?
在安养院帮老人刷牙,在学校陪小孩,在消防局警察局接电话,在公务机关打文件
这哪件事情女生不能做?
凭什么要强迫男性服务社会,然后女姓不用服务社会?
女性不当兵可以啊,满18岁就替代役阿,这样才是男女平等
3.大绝“男性本来就该多做一点别计较太多”
行,那就不要抱怨男女不平等这件事
大致就以上三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