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遇行人地狱遭辗毙…伊拉克夫痛失妻儿 肇

楼主: Clarkliu (noname)   2024-01-25 07:18:45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730920
联合报/ 记者陈宏睿/台中即时报导
遇行人地狱遭辗毙…伊拉克夫痛失妻儿 肇事司机今赔百万免关
台中丰原客运陈姓司机前年开公共汽车时贸然左转,辗毙走斑马线李姓女子、一岁儿子,仅伊
拉克籍季姓丈夫幸存,引发社会讨论“行人地狱”话题,属瞩目案件,一审依过失致死罪
,判陈1年4月徒刑,二审因陈承诺赔偿100万元给家属,达成和解,二审宣告陈缓刑5年,
缓刑期间依调解条件支付赔偿金,可上诉。
全案上诉台中高分院后审结,合议庭仍认定陈男犯过失致死罪,判刑1年4月,不过审酌二
审审理期间,陈男已与李姓女死者的父亲、伊拉克籍季姓丈夫达成调解,承诺在5年内,
赔偿李女父亲、丈夫各50万元,总计100万元,陈已支付部分款项,因此宣告陈缓刑5年,
仍可上诉。
检警调查,2022年11月日深夜11时许,陈姓男子(54岁)驾驶公共汽车行经北区学士路、英才
路口要左转,季男(34岁)与李女(30岁)同时推著载有1岁儿子的婴儿车,走在行人穿
越道上,陈男未注意迎面撞上季男一家三口,导致李女与男婴当场被辗毙,婴儿车也支离
破碎,路口监视器拍下事故画面。
陈男侦讯时坦承有过失,强调“我真的没有看到人”,检方认为,陈男驾车行经行人穿越
道,却未依规定礼让行人优先通行,导致用路人死伤,依过失致死罪起诉,建请法院依道
交管理条例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一审认为,陈男开公共汽车靠近行人穿越道时,未礼让行人造成死伤,依汽车驾驶人行近行人
穿越道,未依规定让行人优先通行,构成过失致死及过失伤害罪。
一审审酌,陈男未谨慎驾车贸然左转肇事,造成季男妻小死亡,其创伤难以平息弥补,未
与家属达成和解,综合考量过失情节、犯后态度等情状,判刑1年4月,全案上诉台中高分
院后,合议庭附加缓刑宣告。
经查,季男和妻子均为中国医大毕业,两人在台认识交往,结婚生下一子,脸书上常PO一
家三口出游的幸福照,没想到一场车祸害他天伦梦碎,案发时引发社会轩然大波,促成后
续政府制定相关行人交通安全的修法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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