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ldhan ()》之铭言:
: 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这种合约一签就签20年怪怪的
: 以合约方式来讲 前市府的议约方式还比较合理
: 第一期五年 五年后如果没有重大瑕疵弊端就可以优先续约+3+2到十年
: 而且标案评分 现在经营者NET被评在第四最后一名也怪怪的
: 一般如果现任经营者,如果经营妥当,评分都应该都要能加分才对,net愿意花2.68亿改造
: 还得奖,代表也还算愿意配合政府投资,对市容还是消费经济都算不错,除非开出的权利金
: 差很多,不然被评最后一名,应该要给个详细说明才对
:
真要说怪怪的 反而是前市府的做法比较奇怪
为何之前招标是一期5年 然后续约+3+2到最多10年
那是因为当时市府采用OT招标
也就是停车场由市府改建好了 只是找人委外营运 时间到再收回来
也因此建物结构已确定 能拿来当商场的面积有限
标案金额较小 有企图心的大财团看不上眼
但是
明明招标时是OT约 前市府在签约时却签了ROT约
让得标厂商额外享有改建的权力 当时就有议员对适法性打上问号
对照现在爆出大日当二房东另外找NET签约去投钱增建商场
对得标厂商来说 还真是过个手就稳赚不赔的好商法
然后这回的标案 是以ROT招标 也就是微风要提出改造计画 金额也直接拉到2.5亿
自然营运期会给比较长 变成10年+10 最多20年
而NET为何会评比分数会落到第四名
从会议记录来看 可能要问票数还比较多的海大教授群与警专助理教授吧
至于NET的冤枉钱 要找也应该是找大日求偿
基隆市府原本就没跟NET签任何约
不过NET还是有权力把自己盖的部分拆光不给微风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