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xson (jax)》之铭言:
: 基本上国昌同学就是把2015蔡同学美美的计画拿出来重新上台报告,并且要求执行。
: 蔡同学写得很好阿,放到现在每字每句我们都支持阿,只是蔡同学当初为何没做?
: 有没有三票都投民进党的人可以出来解释解释,相信大家都很疑惑这点...
针对国会听政调查权,我们校长秘书长,麻柯伯伯有出来解释(骂大家没读书o):
https://www.google.com/amp/s/newtalk.tw/news/view/amp/2024-01-17/905693
“黄国昌提出国会要有“听证调查权”,柯建铭直呼不理解宪政体制,宪法中哪条规定国
会有听证权?反观是国会有调查权”
不过麻柯伯伯不知道是忘记还是故意,先把“听证调查权”故意分成“听证+调查权”,
然后再把调查权等同于文件调阅权,那这有什么问题呢?
1. 调查听证权(调查权):除了可调阅政务官文件,还可以要求进行听证程序,有法律
责任
2. 文件调阅权:只准调阅官员文件
这些事情可以从释字585号得到充分的回答:
https://i.imgur.com/Itry5Jn.jpg
“必要时并得经院会决议,要求与调查事项相关之人民或政府人员,陈述证言或表示意见
,并得对违反协助调查义务者,于科处罚锾之范围内”
也就是说,立法院早就因为释字585被认可拥有听证调查权,但因为没有共识修法,立法
院的听证调查权就这样停滞了超级久
这也不是我说的,是公督盟说的:
https://ccw.org.tw/news/2023110802
还有,麻柯伯伯也可能因为年老忘记2012年时,我们的其迈学长、丽君学姊、俊俋学长,
早就在我们的蔡同学美美成为班长前,提出了相关诉求: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12343&pid=157527
“大法官释字585号并指出“必要时并得经院会决议,要求与调查事项相关之人民或政府
人员,陈述证言或表示意见,并得对违反协助调查义务者,于科处罚锾之范围内,施以合
理之强制手段”,李俊俋说,希望王院长站在宪政高度,协调朝野党团,共同促成国会改
革。”
麻柯伯伯要不要现在问一下俊俋学长是不是没读书呢,看看迈迈、丽君、俊俋前辈们的英
姿,是否有让麻柯伯伯的失忆症减缓了呢?
https://i.imgur.com/F5584Lr.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