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说这几点声明也是说爽的
就像大家看到的,其实蓝绿乔好就好了
蓝52、绿51、白8、无2
这种“共主”的投票实际上不需要蓝绿以外的10票
蓝绿乔好的人选
白的可以集体投废票抗议也无所谓
没法改变结局但可以达到宣示的作用
白的关键少数只有蓝或绿推出了会侵害到对方利益的法案
且对方坚决会投反对票时,才会发挥那个关键的yes or no的作用
当然白的提出的法案,蓝绿联合否决掉直接无视就好
自然蓝或绿也会跟白的做利益交换
我投票过你白提出的法案,但你要过我们图利自己的法案
蓝绿也可以自己避开那些会侵害到对方利益的法案
避免白成为最后的裁决者
所以简单来说蓝绿都可以避免撕破脸的情形作台面下的政策利益交换
可以完全无视于那些小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