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少年案件的处理上,法官会都采最宽容的方式处理
简单的说除非少女白目的承认是她教唆杀人的
不然一般都会当作她只有请人帮忙
至于后面的杀人行为纯粹就是男生自己的另行起意
另外这件会不会用杀人办
说真的如过新闻关注热度不大,那大概就会用伤害致死去办比较多
说穿了,法官要是重判,后面的人权团体就会开始攻击
所以大多的法官为了自己的前途,也不太敢违背既定的惯例
我们事务所之前有一个案子,被害人也是被桶三刀
案件跟这个很像,同样是国二少女找国三干哥帮忙寻仇出气
干哥趁放学的时候,埋伏在学校旁边的小巷
利用当事人不注意时从后面踢他,趁他重心不稳时,连桶三刀
好家在当事人的父母就在巷口,急忙冲过来打人,然后送医急救
人最后有救回来了,之后在法院处理期间
女的表示他都不知道男的要做什么,虽然她有载男的到现场
但是她还是不知道男的要做什么,没有教唆杀人的故意
男的也说,他刀子本来只是要拿来吓人,没想到对方竟然抢刀子
刀子是在抢夺的过程中,被害者自己不小心划伤的
不是故意杀人或伤害。
最后结果当然就,女的没事,男的用伤害去处理
总之活在鬼岛,自己小心点,意外险多买一点比较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