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 教师辅导管理办法 本来就有一条
二十三、教师之强制措施
学生有下列行为,非立即对学生身体施加强制力,不能制止、排
除或预防危害者,教师得采取必要之强制措施:
(一)攻击教师或他人,毁损公物或他人物品,或有攻击、毁损行为
之虞时。
(二)自杀、自伤,或有自杀、自伤之虞时。
(三)有其他现行危害校园安全或个人生命、身体、自由或财产之行
为或事实状况。
意思是 学生有自杀、跟杀害他人生命之虞,教师可使用强制力(压制)
其行为,控制其行动
上过儿少保的课,嘴巴还要说: 我正在保护你~
但是有几个老师 知道这一条? 有几个老师真的会去做?
酸民就会说 女老师力气没那么大啊
那就恢复教官、恢复搜书包,提升男性教师比例阿
青春期的牙起来 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事后再后悔
轻微人权跟生命安全比起来 孰轻孰重?
现在少子化 从小宠到大 每一个都是小少爷 小公主
实际上,不管男女教师都知道 尽量不要碰到学生
顺顺退休、变老、摆烂,不要惹麻烦上身
什么素养、辅导、通报,在连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前提下都做不到 ,就是个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