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交通检举是不是越来越难成案

楼主: godohmy (愿打)   2023-12-23 17:32:02
如题
交通部最近发了新的函
“交通部公共运输及监理司112年12月5日运驾字第1125034203号函”
https://reurl.cc/j35g9Z
依据函释的第五款那边说明及参阅各县市的交通违规民众检举平台规定
要检举55条违规临停必须提供
1.上下客或卸货的照片或影像
2.车辆停止时间未满三分钟的照片或影像(照片要包含停车及驶离的照片)
3.明确妨碍人车通行的照片
三项条件都要满足才能举发
身边友人已经测试过只有没完整附上就是被退件
照这个条件来看是不是超严苛甚至还能卡bug?
举两个例子来说
1.
以往的骑车经过交叉路口
发现路口有违停只要用经过的影片检举就符合交叉路口10公尺内“临时停车”就可以开罚
依照新规定还要在那边等拍驶离的照片或是等超过三分钟变他“停车”才可以检举开罚
谁会有那个时间?
2.
假设有人违停在人行道要举证检举道交处罚条例55条人行道“临时停车”那必须要拍摄到他上下客或卸货+三分钟内驶离的照片
万一这台车停超过三分钟这台车变成人行道“停车”是属于道交处罚条例56条非民众得检举的项目只能由警方开单
卡这个bug停久一点反而不用担心被检举
反正警察很忙要处理车祸啥的一堆案件
违停大概是最后才来
警察来了车也差不多时间走了
是交通部的原意还是各县市警局自己解读出来的
有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