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萧美琴是以美国人身份取得中华民国国籍

楼主: bear32147 (dogbear)   2023-12-03 20:31:27
※ 引述《twoquarters (半个比尔)》之铭言:
: 关于萧美琴的国籍问题,其实 Google 一下就有答案了
: 我是觉得有滥用爆卦之嫌,为什么这么说呢?
: 以下是政大法学院副教授 廖元豪 的说法:
: 廖元豪表示,如果萧美琴的父亲,在她出生时有“中华民国国民”的身分,那萧美琴从出
: 生那一天自动取得“中华民国国民”身分,不管她何时办身分证,也不论她有没有拿到中
: 华民国护照,“国民身分依然是从出生那一秒钟开始算”。
: 内容来源:https://reurl.cc/6QoGly
: 而萧美琴的父亲是什么时候生下萧美琴的呢?当兵
: 所以真相大白了,萧美琴父亲肯定是中华民国国民才要当兵
: 只要萧美琴父亲是中华民国国民,萧美琴从出生那一秒钟就是中华民国国民
: 我国是属人主义啊,高中教的别还给老师了好吗
: 那你可能会说,这个廖元豪是哪来的塔绿班
: 那个...廖元豪现在有一个身分,是现任马英九基金会创会董事
: 这个马英九基金会,就是当初柯文哲 1115 签下不平等条约的地方
: 马英九绝对比在座的你我都想搞死萧美琴好吗
: 他的人都这样说了,各位可以下车惹,谢谢大家
先说结论,
原po引用的内容为某评论网,撷取教授论述的某一可能(论述的第四点),
为特定立场背书,而其他论点皆忽略,有失公允拉
其实教授原文论述,非常中立,把几乎所有可能列出
(似乎少了主动放弃国籍一可能)
建议评论前先看看教授原文吧,进到查核责任吧
廖元豪教授脸书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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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副总统候选人的资格,各界当然可以质疑,而且候选人以及主管机关也应该给个交代。
至于是否合格,有许多变量。我只是说,以下几个争点需要澄清:
一、萧美琴是否有“回复国籍”而不具参选资格,内政部一定查得到,也应该回答。但所
谓“华侨护照”与此无关,与有无“身分证”也没必然关系。因为要拿到身分证,必须有
“国籍”加上“户籍”;但只要是“国民”就可以拿“中华民国护照”
二、法律上没有“华侨护照”的用语,这应该是指“无户籍国民的护照。这是一种“在台
湾地区‘未设籍’的中华民国国民”所持有的护照,虽说是次等护照,但仍属“中华民国
国民”才能持有的“中华民国护照”。“无户籍国民”没有身分证,但仍然可以申请“中
华民国护照”,而且也是“中华民国国民”。
三、要“回复国籍”,前提是要曾经“放弃国籍”。这也是内政部有资料的,说清楚就可
以了。
四、如果萧美琴的父亲,在她出生时有“中华民国国民”的身分(其实当时的国籍法是写
“父为中国人”),那她就从出生那一天自动取得“中华民国国民”身分。不管她何时办
身分证,也不论她有没有拿中华民国护照(就像台湾人也不是在一出生就有身分证、护照
,甚至也不是一出生就跑去登记户籍。然而,国民身分依然是从出生那一秒钟开始算)
五、“如果”萧美琴出生时没有中华民国国籍,那唯一的理由就是她父亲在她出生前就放
弃了中华民国国籍,这样萧美琴才会成为纯外国人,并以外国人身分在台湾读书。那么,
她能取得所谓“华侨护照”,也是经过“归化”的......何时归化?
六、这些国籍事项都绝对登记有案,一查就有。中选会应该请内政部查核,并且由内政部
公开说明清楚。
我们的国籍、户籍、护照,是不是搞得大家很乱?当年我们透过徐中雄立委,推动移民法
修法,也试着要处理这一块。那个比较进步的版本,各党都有代表签字。现在大家都知道
很烦了吧,可否修法来整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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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处教授补充的结论
总之,内政部回答,结案。(这么简单可以澄清的事,主管机关不敢说明白,那就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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