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萧美琴是以美国人身份取得中华民国国

楼主: happy740826   2023-12-03 16:44:06
先来看看政大法律系廖元豪老师的回应:
https://reurl.cc/L6yngL
正副总统候选人的资格,各界当然可以质疑,而且候选人以及主管机关也应该给个交代。
至于是否合格,有许多变量。我只是说,以下几个争点需要澄清:
一、萧美琴是否有“回复国籍”而不具参选资格,内政部一定查得到,也应该回答。但所
谓“华侨护照”与此无关,与有无“身分证”也没必然关系。因为要拿到身分证,必须有
“国籍”加上“户籍”;但只要是“国民”就可以拿“中华民国护照”
二、法律上没有“华侨护照”的用语,这应该是指“无户籍国民的护照。这是一种“在台
湾地区‘未设籍’的中华民国国民”所持有的护照,虽说是次等护照,但仍属“中华民国
国民”才能持有的“中华民国护照”。“无户籍国民”没有身分证,但仍然可以申请“中
华民国护照”,而且也是“中华民国国民”。
三、要“回复国籍”,前提是要曾经“放弃国籍”。这也是内政部有资料的,说清楚就可
以了。
四、如果萧美琴的父亲,在她出生时有“中华民国国民”的身分(其实当时的国籍法是写
“父为中国人”),那她就从出生那一天自动取得“中华民国国民”身分。不管她何时办
身分证,也不论她有没有拿中华民国护照(就像台湾人也不是在一出生就有身分证、护照
,甚至也不是一出生就跑去登记户籍。然而,国民身分依然是从出生那一秒钟开始算)
五、“如果”萧美琴出生时没有中华民国国籍,那唯一的理由就是她父亲在她出生前就放
弃了中华民国国籍,这样萧美琴才会成为纯外国人,并以外国人身分在台湾读书。那么,
她能取得所谓“华侨护照”,也是经过“归化”的......何时归化?
六、这些国籍事项都绝对登记有案,一查就有。中选会应该请内政部查核,并且由内政部
公开说明清楚。
我们的国籍、户籍、护照,是不是搞得大家很乱?当年我们透过徐中雄立委,推动移民法
修法,也试着要处理这一块。那个比较进步的版本,各党都有代表签字。现在大家都知道
很烦了吧,可否修法来整编一下?
https://i.imgur.com/bIvkIoP.jpg
https://udn.com/vote2024/story/123307/7615185
总之,内政部回答,结案。(这么简单可以澄清的事,主管机关不敢说明白,那就有鬼)
这篇其实比较怪。
如果真的是萧美琴说的,那简直乱讲一通。
选罢法中的“侨选立委”一直都是要“侨居国外之‘中华民国国民’年满二十三岁,在国
内未曾设有户籍或已将户籍迁出国外连续八年以上者”才能登记,所以是典型的“国民,
但未设户籍”。
没有中华民国国民身分,根本不能登记参选,怎么会是选上才“宣誓成为中华民国国民”
?讲什么鬼?自己有没有国籍,是哪一国人,都不知道?
https://theme.udn.com/theme/story/6599/222159
侨选立委也得有中华民国国籍的,所以规定一直是以“侨居海外之‘中华民国国民’”为
前提。
https://i.imgur.com/BVGhGQ5.jpg
民进党之前成天对陆配在乱扯什么国籍户籍放弃国籍,又说什么大陆人不能国赔......都
是假装看不懂国籍法移民法两岸条例,为找麻烦而找麻烦。
现在自己要为二十多年前的乱讲,负起责任来澄清,这也是刚好吧。
※ 引述《o0o7221 (小O)》之铭言:
: 先来看这篇专访
: http://mag.udn.com/mag/news/storypage.jsp?f_ART_ID=172132
: 人生关键》“嘿嘿嘿”饱尝恐惧 决转战立委
: 里面有一段重要的话
: ———
: “嘿嘿嘿”事件,也让我的国籍问题被拿来作文章。因为我在日本出生,妈妈是美国人

: 正当心烦时,一位我尊敬的前辈──陈忠信(前国安会副秘书长)建议我,何不考虑选

: 我便投入侨选立委党内初选,拿到最高的四万多票,抢先成为全国第一个笃定当选的新

: ———
: https://i.imgur.com/CJNZ8ed.jpg
: 简单的说,萧美琴自己受访时承认
: 自己是以“美国人”身份,取得中华民国国籍
: 所以基本上是“归化”
: 依照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
: ————
: 第 三 章 选举及罢免
: 第 三 节 候选人
: 2.回复中华民国国籍、因归化取得中华民国国籍、大陆地区人民或香港、澳门居民经许

: ————
: 所有专访内容都是萧美琴自己承认的
: 可以请民进党和中选会还有萧美琴本人出来说明回应一下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