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快讯/谁开价2亿美金要柯文哲当副手?律师今具状告发

楼主: WuSam (藤原豆海)   2023-11-29 12:31:34
快讯/谁开价2亿美金要柯文哲当副手? 律师今具状告发
ETtoday新闻云 记者吕晏慈/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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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黄帝颖今天亲赴北检具状告发。(资料照/民进党提供)
民众党总统参选人柯文哲日前爆料,在蓝白合过程中有人开价1亿元到2亿元美金,要他当副
手,引发譁然。律师黄帝颖今(29)宣布,2亿元美金“搓圆仔汤”涉犯10年重罪,他将陪
同民众党党员陈延昶(486先生),赴北检具状告发。
黄帝颖表示,柯文哲指控有人以2亿元美金要他担任副手,喊价者已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
罢免法》第84条搓汤圆条款,最重可处10年徒刑;打击犯罪守护民主人人有责,因此,他将
于今天中午12点20分,陪同陈延昶赴台北地检署具状告发。
此外,黄帝颖呼吁,喊价就构成犯罪,柯文哲应供出犯罪者,而柯办发言人陈智菡具体指出
,相关消息是从国民党方面传来,因此,蓝白都要讲清楚,柯文哲与国民党总统参选人侯友
宜都有义务举发犯罪、配合检调查贿。
黄帝颖质疑,依法“搓圆仔汤”的要件包括“行求”,依据最高法院见解,不需柯文哲允诺
,也不用等到“交付”,只要喊价就构成犯罪,“柯文哲不敢揭发犯罪者在心虚什么?”
《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对于候选人或具有候选人资格者,行求期约或交付贿赂或
其他不正利益,而约其放弃竞选或为一定之竞选活动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科新台币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罚金。另根据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277号刑事判决
要旨,所谓“行求”,指行贿人自行向对方提出贿赂或不正利益,以备交付,祇以行贿者一
方之意思为已足,不以受贿者之允诺为必要。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1129/2632950.htm#ixzz8KQKJ5Ack
486是民众党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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